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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知名地产私募基金投融资项目全程法律服务案例
来源:东方商律网作者:上海律师时间:2014-12-25
D基金在2011年3月注册成立,募集资金达到人民币10亿元。上海杨浦区J项目是一个高档办公园区开发项目,用地面积超过400亩,总建筑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,地上建筑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。在本项目中,本所律师作为D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募集设立DS基金并投资J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。
本项目中,本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:
1、 投资项目储备阶段在这个阶段,本所律师主要参与项目尽职调查、项目投资初期谈判及投资意向性文件起草等工作、其中投资意向性文件是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设立前,与被投资方签署的关键性法律文件。
2、 基金募集设立阶段在这个阶段,本所律师主要协助基金发起人进行基金募集设立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:基金法律结构设计、募集说明文件起草、基金认购文件起草、合伙协议起草、托管协议起草、参与募集说明会、基金设立工商注册文件起草等。
3、 投资交割阶段由于J项目的项目公司是一家纯国有企业,在这个阶段,本所律师协助基金参与了项目公司在产交所的产权挂牌交易,并成功竞得项目公司股权。项目公司产交完成后,本所律师还协助办理了基金设立工商注册登记手续。
4、 基金存续维护阶段在这个阶段,本所律师参与了基金份额转让及投资者再融资事宜。由于投资者以基金份额出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尚无法办理,因此本所律师和股权投资协会、银行代表及工商局代表举办了一次座谈会,就基金份额出质这一前沿性问题与相关同行业者、金融机构、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。另外,在目前客观上无法办理基金份额出质工商登记的情况下,本所律师协助全体投资者以基金持有的项目股权出质的方式成功从G银行处获得再融资。解决了基金投资者资金流动性问题。
本所律师为本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涵盖了投资项目储备、投资项目谈判、基金募集、基金设立、投资交割、基金存续维护、投资者再融资等全方位的内容。本项目法律服务的特点可以用三个字概括:“大”、“全”、“新”。所谓“大”,指的是本项目资金募集量大、单项目投资金额大;所谓“全”,指本所律师参与了本项目全程,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包含了一个正常地产私募基金在基金设立、项目投资、基金存续、投资者再融资等各方面可能遇到的几乎全部问题。所谓“新”,指在本项目中,本所律师遇到了在地产私募基金领域全新的法律问题,如:国有产权转让问题、投资者再融资问题等。